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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怎样办再生资源回收服务企业资质证书

发布:2023-08-16 14:11,更新:2023-11-04 03:30

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,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在取得营业执

照后30日内,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经贸

管理部门备案,由经贸管理部门发放《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

备案登记证明》。当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,再生资源经营者

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备案机构办理变更手续。

市区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申报条件:

1、回收站点设置位置必须符合镇政办发[2004]74号《镇

江市市区废旧物资回收站点设置标准》规定的要求;



联系方式

  • 地址:清新区太和镇新宁路2号中之二宜禾新城E幢首层47号铺
  • 邮编:511800
  • 电话:13750135404
  • 经理:陈老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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